当事人信息

原告:向付稳,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云南省富源县人,住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委托代理人:莫江,云南恒序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代理人:陈静,云南恒序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和晋永,男,****年**月**日出生,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住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

审理经过

原告向付稳与被告和晋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诉状中所提供的被告和晋永的住址为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本院按照原告提供的地址未能查找到被告和晋永,即原告提供的被告和晋永现住址不明确。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向付稳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600元,退回原告向付稳。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