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2019)沪7101破18号之一
2019年4月2日,本院根据上海万厦建筑装饰加固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上海影丽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本院查明
本院查明:债权人上海昌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出债权异议后,管理人经复核对其债权进行了调整,审查认定债权金额为5,000,000元。2021年8月3日,管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债权人核查,债权人对该债权均无异议。2021年8月23日,管理人提请本院裁定确认债权。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管理人所提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对无异议债权予以确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确认债权人上海昌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金额为5,000,000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