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刘胜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被执行人肖国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刘胜强与被执行人肖国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2017)湘0124民初2116号民事判决书一案中,确认被执行人肖国强应支付申请执行人刘胜强案款81242元及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尚未支付。现查明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经本院审查,本案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17)湘0124执2188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对被执行人尚未履行的义务,待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申请执行人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