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陈银花,女,****年**月**日出生。
被执行人:甲太,男,****年**月**日出生;
被执行人:洛绒达瓦,男,****年**月**日出生;
被执行人:仁孜太,男性,****年**月**日出生。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银花与被执行人甲太、洛绒达瓦、仁孜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陈银花与被执行人甲太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川3326执54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甲太、洛绒达瓦、仁孜太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