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张茜,女性,****年**月**日出生。
被执行人:吴慧玲,女性,****年**月**日出生,汉族。
被执行人:宋红银,男性,****年**月**日出生,汉族。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茜与被执行人吴慧玲、宋红银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张茜于2021年1月21日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0)豫0104执恢119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