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库尔班·吾斯曼,男,****年**月**日出生,维吾尔族,农民,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什县。

被执行人:安青,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库尔班·吾斯曼与被执行人安青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瓦提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21日作出的(2019)新2928民初71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阿瓦提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1月22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向申请执行人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和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通知书,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和财产报告令。通过采取相关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安青已向申请执行人库尔班·吾斯曼支付标的共计24589.31元。经本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21年7月15日自愿对剩余标的72469.39元达成和解协议,同时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撤回执行申请书。本案将做终结执行结案,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并记录在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执行人已向申请执行人支付部分标的,剩余标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符合法律规定,故本案应依法终结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第四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新2928执恢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