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张守福,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莒南县。
被执行人:平度市旧店镇涧里村民委员会,住所地:平度市旧店镇涧里村。
法定代表人:孙晓林,村委主任。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守福与被执行人平度市涧里村民委员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撤回执行申请书,请求结案。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2020)鲁0283民特1038号民事裁定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