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蒋芳芳,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市奥博杰天软件(北京)有限公司职工,住北京市西城区。
被告:韩云霞,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6层。
负责人:武博,总经理。
被告:何芯,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北京市东城区。
审理经过
原告蒋芳芳与被告韩云霞、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何芯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0日立案。原告蒋芳芳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蒋芳芳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