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胡仕禄,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贵州省金沙县人,住贵州省金沙县。

原告:周永珍,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贵州省金沙县人,住贵州省金沙县。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余洪波,男,贵州省金沙县沙土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张崇胜,男,贵州省金沙县沙土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胡德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贵州省金沙县人,住贵州省金沙县。

被告:李灿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贵州省金沙县人,住贵州省金沙县。

委托代理人(一般授权):鄢国君,男,贵州名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

第三人:胡德理(礼),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贵州省金沙县人,住贵州省金沙县。

审理经过

原告胡仕禄、周永珍与被告胡德嘉、李灿容、第三人胡德理(礼)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原告于2021年05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损害国家、集体及他人的合法权益,应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胡仕禄、周永珍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0.0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250.00元,由原告胡仕禄、周永珍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