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汝州市产业集聚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8239540464XT。
法定代表人:彭势超,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随伟杰,河南星灿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绍兴市惠田纺织绣品有限公司,住所地绍兴市东浦镇鲁西村1幢2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2MA29DALT8Q。
法定代表人:王向伟。
被告:汝州市百胜纺织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汝州市产业集聚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82MA3XEH9B2C。
法定代表人:张豪磊。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向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汝州市。
审理经过
原告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公司)与被告绍兴市惠田纺织绣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田公司)、汝州市百胜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胜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争议较大,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