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赵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密山市。
被执行人:王云友,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密山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赵君与被执行人王云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黑0382民初606号民事调解书,王云友给付赵君款项20080元、执行费201元。
执行过程中,赵君与王云友自行达成和解,现赵君已与王云友自行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了还款时间、方式为由,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黑0382执121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