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钟祥,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现住江苏省。

被告:苏州晋昌胶粘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7141591284,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春辉路3号。

法定代表人:黄光灿,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吴志新,江苏展智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陈钟祥诉被告苏州晋昌胶粘制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案情复杂,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原告陈钟祥诉被告苏州晋昌胶粘制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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