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凤凰县蓝翔化工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3123707488070K,住所地:凤凰县沱江镇坪高村。
法定代表人:田峰。
被执行人:杨光好,男,****年**月**日出生,土家族,湖南省凤凰县人,住湖南省凤凰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凤凰县蓝翔化工厂与被执行人杨光好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一)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凤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湘3123民初76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