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余振文,男,1990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开平市。公民身份号码:440××××××××××××319。
被告:开平市长沙邻家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住所地:广东省开平市。
经营者:杨宗锦。
审理经过
原告余振文与被告开平市长沙邻家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中介服务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0日立案。原告余振文于2021年6月4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余振文提出撤诉申请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余振文撤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余振文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