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葛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舞钢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国红,河南广宏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程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邯郸市永年县。

审理经过

原告葛某某与被告程某某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7日立案受理后,经询问原告葛某某称立案后原被告已私下协商解决,被告已履行了原告诉请的相关义务,原告不再要求法院再继续处理,不愿在缴纳案件受理费,应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葛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