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万祖祥,男,****年**月**日出生,住贵州省三穗县。
审理经过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万祖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06月02日冻结了被执行人万祖祥在62177xxxxxxxx585356_1账户内余额人民币1354.78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解除对被执行人万祖祥在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62177xxxxxxxx585356_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223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审判人员 审判员 杨**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邰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