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解除保全申请人:苗永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东胜区。
被申请人:单阿拉腾达来,男,****年**月**日出生,蒙古族,现住。
审理经过
申请人苗永奇与被申请人单阿拉腾达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内0602财保246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内0602执保41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了登记在被申请人单阿拉腾达来名下的汉腾牌小轿车,担保人苗苗提供长安牌小轿车作为担保。现申请人提出解除保全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依法解除对登记在被申请人单阿拉腾达来名下的汉腾牌小轿车的查封;
二、依法解除对登记在担保人苗苗名下的长安牌小轿车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