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被告人赵建林被控盗窃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31日作出(2021)川0823刑初90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原判决书有文字错误,特此更正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原判决书第4页第6行“2018年12月23日”,现更正为“2018年10月23日”。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杨伯河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何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