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尹双枚,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岳麓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异,湖南方照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李建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岳麓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金亮,湖南华湘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彭博,湖南华湘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尹双枚诉被告李建辉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尹双枚于2021年8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尹双枚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㈤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尹双枚撤诉。 案件受理费21104元,减半收取10552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共计15552元,由原告尹双枚负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吕 鸣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叶胜眉 书 记 员 徐 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