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孟令科,男,1979年出生,汉族,住阳泉市城区。
审理经过
被执行人孟令科罚金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晋0302刑初254号刑事判决书确认,被执行人孟令科缴纳罚金3000元。判决书生效后,刑事审判庭移送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孟令科自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2021)晋0302刑初254号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