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张增彬,男,1966年4月出生,汉族,河北省新乐市人。
被执行人:安学山,男,1961年9月出生,汉族,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张增彬与安学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安学山已履行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冀0184民初314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被执行人安学山银行存款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