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兰州海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南阳雄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依据保全申请人的申请,根据(2021)豫1302财保89号民事裁定书,诉讼保全已实施完毕,现将信息反馈如下:

冻结南阳雄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南阳市宛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存款,期限自2021年7月2日至2022年7月1日。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徐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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