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何亮,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西安市灞桥区。
被告:李开颜,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西安市蓝田县。
审理经过
原告何亮诉被告李开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何亮在本院依法送达缴费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何亮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