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薛振,男,汉族,生于****年**月**日,户籍所在地:内乡县,现住址:淅川县。
被申请人:侯凯,男,汉族,生于****年**月**日,户籍所在地:淅川县。
审理经过
薛振与侯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1年7月9日向本院申请诉讼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侯凯价值40359元的财产予以保全,申请人并提供同等价值的财产予以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薛振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对被申请人侯凯价值40359元的财产予以查封、冻结。
案件申请费424元,由被申请人侯凯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