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朱芳效,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
委托代理人:付新全,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
被执行人:张允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朱芳效申请执行张允涛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2021)皖1203执1748号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