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乌鲁木齐广和兴业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648号诚信祥钢材市场南区H-06号。
法定代表人:满春霖,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红英,四川悦顺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夏世民,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审理经过
原告乌鲁木齐广和兴业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夏世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