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刘兴荣,男,****年**月**日出生,汉族,阜康市城北农贸市场刘兴荣蔬菜店业主,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被执行人:李健,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现下落不明。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刘兴荣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李健民间借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阜康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新2302民初8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李健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73119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实地走访调查,对被执行人任伟智名下的存款、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被执行人李健名下车辆已被我院轮候查封并锁定,但因该车辆下落不明无法处置,被执行人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此外,申请人刘兴荣亦未发现被执行人李健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申请执行人享有的债权应当依法受法律保护,但债权的实现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债务能力。对本案件的执行情况,采取的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目前不具备执行条件。本院已将上述调查情况和执行措施告知了申请执行人,其本人也未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阜康市人民法院(2021)新2302执恢103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程序终结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适宜处置的,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