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盛洪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汪清林业局。
被申请人:长白山森工集团有限公司汪清林业分公司。
诉讼委托代理人:李新儒,男,吉林吉延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关于申请人盛洪源与被申请人长白山森工集团有限公司汪清林业分公司保全一案,申请人盛洪源申请进行网络查控,查询被申请人财产,我院于2021年6月23日进行网络查控,查询被申请人财产。
申请人盛洪源申请保全的(2021)吉7501执保11号案件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2021)吉7501执保11号案件已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