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唐硕,女性,****年**月**日出生,21068219860421082X,汉族,出生于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住凤城市。
审理经过
本院于作出(2021)辽0682执874号的裁定书,冻结了唐硕银行存款5000元,现因被执行人唐硕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如执行异议成立需解除强制执行措施用第73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唐硕银行存款5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杨德才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徐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