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10510508R,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墨玉南路888号907室。 法定代表人:刘会群。 委托诉讼代理人:汤晓明,重庆达能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申请人:艾望军,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 被申请人:李冬娜,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黑龙江省绥棱县。 被申请人:李红荣,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广东省封开县。 被申请人:梁坚旭,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广东省电白县。 被申请人:卢石桥,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湖南省宁远县。 被申请人:沈锦波,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广州市从化区。 被申请人:苏湘涛,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被申请人:王荟,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湖北省赤壁市。 被申请人:王燕,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 被申请人:许明浩,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广西蒙山县。 被申请人:颜丽燕,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被申请人:余淑芬,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 被申请人:张丽城,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 被申请人:郑立宇,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广西贵港市港南区。 被申请人:周达鲁,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广西武鸣县。 被申请人:周雄,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湖南省耒阳市。 被申请人:周毅,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 被申请人:杨辉,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审理经过
申请人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艾望军、李冬娜等共计18人的财产进行诉前保全。申请人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单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艾望军、李冬娜等共计18人各名下银行存款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或者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70元,由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唐全召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陈梦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