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张政稳、张军亮: 张政稳与张军亮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563.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563元。本院已于2021年7月13日将该款转付给张政稳。至此,张政稳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122民初2756号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李印召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姚国伟 书记员徐明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