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于建会、潘海江: 于建会申请执行潘海江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后,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潘海江已按照判决书所确定义务履行完毕。至此,于建会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1329民初384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张朝风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钮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