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春红,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北省应城市人,住所地湖北省应城市。
被告艾小斌,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北省应城市人,住所地湖北省应城市。
审理经过
原告李春红诉被告艾小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李春红于2020年4月6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李春红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李春红撤回起诉。
诉讼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李春红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