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冯某1,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东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畅晓姣,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菲,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冯某2,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丰台区。
审理经过
原告冯某1与被告冯某2分家析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0日立案。原告冯某1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冯某1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丁 颖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 官 助 理 王梦璇 书 记 员 刘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