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季黑妞,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卫辉市。 法定代理人:张春芳,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卫辉市。系季黑妞妹妹。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彦枝,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卫辉市。 被告: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住所地:卫辉市健康路88号。 法定代表人:窦启峰。 委托诉讼代理人:薛芙蓉,河南百苑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季黑妞与被告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原告季黑妞于2021年4月9日诉至本院。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季黑妞于2021年9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季黑妞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季黑妞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季黑妞承担。
审判人员
审判长 李利岩 审判员 闫文静 审判员 尹晓龙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韩雪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