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山西某某保全保安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
负责人:李某某,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某,山西衡霄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续某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夏县人。
审理经过
原告山西某某保全保安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与被告续某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被告住址不详,需公告送达,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