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侯娟,女,住威海市文登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殷志伟,山东华夏明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殷凌霄,山东华夏明德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葛建光,男,住荣成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超,系被告之外甥。

审理经过 原告侯娟与被告葛建光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于2021年7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其请求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准许原告侯娟撤诉。

案件受理费88元(系减半收取),由原告侯娟负担。审判人员 审判员  王建军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郝军朋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