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许海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被执行人:李银香,女,****年**月**日出生,汉族。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许海军与被执行人李银香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已将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义务执行完毕,由于判决确定的返还原物执行标的已不存在,双方又协商不成替代执行方案,申请人同意终结本案执行,另案起诉赔偿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2021)豫0603执39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