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吴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通渭县。
被告:马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白银市。
审理经过
原告吴某诉被告马某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日立案。2021年6月23日,原告吴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吴某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吴某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