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周丹兵,男,,汉族,住陕西省丹凤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林斌,陕西秦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马学燊,男,汉族,住陕西省丹凤县。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洛中心支公司丹凤营销服务部,住所地陕西省丹凤县龙驹寨街道办事处中街社区后坡组国道南侧。
主要负责人:王成军,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娜,女,汉族,住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周丹兵与被告马学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洛中心支公司丹凤营销服务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周丹兵于2021年6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原告周丹兵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周丹兵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予以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