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袁斌、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湖南省常德市澧县。
被告:马冰燕(曾用名:马山燕),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湖南省澧县。
审理经过 原告袁斌诉被告马冰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袁斌于2021年6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袁斌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五)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准予袁斌撤回起诉。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邹永新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成水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