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洪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门头沟区。
被告:北京搏奥天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西山环路2号院3号楼107。
法定代表人:李传清,总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洪宇与被告北京搏奥天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日立案。2021年7月14日,洪宇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洪宇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