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上官欢礼,男性,****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义马市。

被执行人:姚少锋,男性,****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渑池县。

审理经过

上官欢礼与姚少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义马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豫1281民初88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姚少锋未按期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权利人上官欢礼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100000及利息、案件受理费2700元及申请执行费。本院已立案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姚少锋银行存款340000元或查封同等价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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