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邱灿良,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诸城市。

委托代理人:赵海参,诸城春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执行人:柳新金,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诸城市。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邱灿良于2021年1月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的与被执行人柳新金合伙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额为50000元,已偿付标的额为19552元。申请执行人邱灿良与被执行人柳新金于2021年6月16日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终结(2020)鲁0782民初345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人员 审判长  杨奎友

审判员  张洪鹏

审判员  李 辉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袁兆波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