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程慎修,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个体户,住河南省太康县。 被申请人:苏辉,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周口市。
审理经过
本院已经立案执行程慎修申请执行苏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本院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六)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太康县人民法院(2017)豫1627民初4194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王素娟 审判员 高 峰 审判员 李景泉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士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