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黄萍,女,****年**月**日出生,壮族,上思县。
被执行人雷志力,男,****年**月**日出生,壮族,住上思县。
被执行人江国婉,女,****年**月**日出生,壮族,住上思县。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黄萍与被执行人雷志力、江国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黄萍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20)桂0621民初626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依法立案受理。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自行达成了分期付款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终结(2020)桂0621执恢4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人员 审判长 梁家产
审判员 韦 亮
审判员 林加殷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宁向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