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赵艾平,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山西省寿阳县人,现住寿阳县。 被告:寿阳县双磊新型节能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寿阳县解愁乡陈家河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725794220856T。 法定代表人:庞全虎,系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白友斌,寿阳县乡联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 第三人:姜佩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山西省寿阳县人,现住寿阳县。

审理经过

原告赵艾平与被告寿阳县双磊新型节能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姜佩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原告赵艾平于2021年9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赵艾平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并且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赵艾平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94元,减半收取447元,由原告赵艾平负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郭金凤 人民陪审员  牛虹霞 人民陪审员  梁国婧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张晓旭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