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罗君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住贵州省思南县 。
审理经过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罗君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本院于2021年04月28日冻结了被执行人罗君成 账户内余额人民币74.19元。依照《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 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罗君成在中国工商银行2402005801**9 94**85账户内存款人民币30959.0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员 田茂江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邵中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