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杨生明,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陆良县。
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陆良支公司。
负责人:张万武。
地址:陆良县。
被告:黄建红,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陆良县。
审理经过
原告杨生明诉被告黄建红、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陆良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5日立案后,原告杨生明于2021年7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以补充证据为由提出撤诉,其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也不损害国家、公共及他人利益,应予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杨生明撤回对被告黄建红、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陆良支公司的起诉。
诉讼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杨生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