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周连占,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大石桥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振凡,营口市西市区诚信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吕程,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营口市站前区。
案由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周连占与被告吕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800.00元由原告自行承担。